当婚姻沦为交易:一份充满争议的70万协议,撕开离婚案的真相
婚姻本该是情感的归宿,却在算计与要挟中,变成一场冰冷的财产博弈。在安徽阜阳,李先生与张女士的离婚纠纷案经(2025)皖1221民初10070号一审、(2025)皖12民终9393号二审审理,一纸极具争议的70万元“财产协议”被法院采信,让男方背负上难以承受的经济枷锁,也让年幼的孩子被迫陷入亲情割裂的困境。
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2022 年 10 月 7 日在老家举办婚礼,2023 年 5 月登记领证,同年年底儿子降生,流程顺遂,看似是普通家庭的起步。从举办婚礼至2025年4月30日双方矛盾激化,两人实际同居时长不足 20 天,夫妻相处名存实亡。
张女士原本是三甲医院在编护士,有着稳定体面的职业与收入,婚后却以 “专心照顾家庭” 为由提出离职。此后,夫妻间的争执不再是生活琐事,而是无休止的金钱要求,婚姻被利益捆绑,温情荡然无存。
2023 年女方外出旅游期间告知怀孕,自怀孕起至生产前,男女双方未见面。直至临产时,女方才致电让男方返回,李先生随即带着母亲赶回,全程支付医院生产费用、月子中心 28 天全部费用。婚后生活中,女方仅抚育过孩子,但既未照料老人,也未料理家务、协助男方工作,所谓家庭付出没有实据。随着矛盾不断激化,两人感情彻底破裂,李先生无奈提出离婚,可他没想到,一场更沉重的负担正等着他。
本案最核心的争议,就是这份被两级法院采信的70万元财产协议。协议标注签订于2022年10月7日,约定李先生支付70万元,包含20万元彩礼借款与50万元离职补偿。但事实证明,这份协议从内容到签署,均存在明显争议。
协议开篇就写明“2022年10月7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可两人真实领证时间是2023年5月31日,分居期间不可能完成结婚登记,如此明显的虚假记载,直接戳穿落款时间的谎言。
李先生提交的聊天记录更是铁证:2024 年 1 月 30 日,张女士才把协议模板发给他,要求他 “打印出来签字”,甚至用 “不签字别想碰我”“给钱我就给你” 要挟,把夫妻正常相处当作换取协议的条件。签署时双方还约定,一旦有第三方知晓该协议,协议即自动无效、视为不存在,如今纠纷闹至法院,这份本应失效的文件却被采信,与双方约定不符。
所谓 20 万元彩礼借款,并非真实借贷关系。张女士举证的转账记录,相当一部分是李先生转给张女士后,又由张女士转回给李先生,并非张女士以婚前个人财产独立出借,法院未对转账记录和资金来源做细致核算,便认定借款事实。而实际彩礼仅为 10 万元,2022 年 10 月 2 日,李先生及家人将 10 万元彩礼装入密码箱,放鞭炮送至女方家中,有亲友见证,所谓 30 万元彩礼与事实不符。50 万元离职补偿缺乏合理依据,辞职是她自主选择,索要高额补偿无法律支撑。
婚后李先生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渠道,陆续向张女士转账 90 余万元,接近百万,张女士转回仅 40 余万元,差额近 50 万元,涵盖生活开支、孩子费用等,这些付出却未被法院抵扣,最终仍被判全额支付 70 万元,对他显失公平。
在孩子抚养问题上,一审、二审均以 “孩子未满两周岁归母亲抚养” 为由,将孩子判给张女士,未充分考量关键客观事实。
孩子自出生便全程奶粉喂养,张女士从未进行母乳喂养,却谎称孩子由其日夜喂母乳长大,所述证据均与事实不符。孩子 28 天月子期满后,直接回到安徽省临泉县男方老家,女方则返回自己娘家,此后未稳定照料孩子。男方父母一直悉心照料至过年正月初五,随后举家带孩子前往绍兴生活,从 2024 年正月初五直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孩子的吃喝拉撒、看病陪护、日夜陪伴全由李先生与其父母负责,奶粉购买记录、防疫证明、物业证明等材料齐全,早已形成稳定安稳的成长环境。张女士多次往返绍兴阜阳两地工作,在孩子成长关键期长期缺位,未尽到母亲的核心抚养义务。
更让人担忧的是,张女士在产后,存在情绪不稳定的相关情况,聊天记录里,她多次说出极端话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审在阜阳中院审理时,李先生明确向法院提出,若孩子抚养权归自己,自愿放弃女方所有抚养费,孩子上学、结婚、医疗等一切费用均无需女方承担,可法院依旧未将孩子判给男方,未依据男方提出的有利抚养条件作出裁判。法院未充分考量孩子真实生活状态、女方实际抚养能力,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未完全体现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的根本原则。
2025 年 5 月 25 日,张女士报警强制将孩子带走,此后更进一步切断父子联系。李先生首次提出探望便被拒绝;后续李先生母亲多次联系对方家人请求探望,均遭无视。一审开庭期间,李先生及家人上门探望孩子,被女方报警阻止,警方现场调解后,男方依旧未能见到孩子;二审期间,李先生与父母再次前往女方家中探望,女方谎称孩子不在家,故意推诿拒绝,父子相见难上加难。
她长期拉黑李先生的微信、电话,拒绝任何沟通与探望安排,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赋予李先生的探望权,在她面前形同虚设。孩子由男方照料近两年,如今女方却不让男方见孩子一眼,绝情至极,亲生父亲想见孩子一面、视频一次都难,孩子从小习惯的陪伴与关爱被强行割裂,这种做法不仅严重侵害李先生的亲权,更会对幼儿的心理成长造成长期负面影响,而这些事实与证据,在原审中均未被充分采纳。
2026年4月中下旬,李先生前往女方家中,从女方母亲口中得知孩子至今不会说话,李先生当即提出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却被女方一家人拒绝;李先生又提出与女方一同带孩子就医,也遭到女方坚决反对,孩子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此外,女方带走孩子的真实目的就是索要钱财,其诉状中主张每月5000元抚养费,阜阳当地同类案件抚养费标准多在1000元左右,法院最终判决每月2000元,高于当地普遍标准。
为还原庭审全貌、核实原审程序与事实认定是否公正,李先生已正式申请查阅临泉县人民法院一审庭审视频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庭审视频,申请核对庭审发言、证据质证、法官询问等关键环节的完整记录,以固定原审中未被采信的关键事实,为再审提供完整、客观的程序依据。
一段本可以好聚好散的婚姻,因为一份存在争议的协议、一份未充分采信证据的判决,变得伤痕累累。李先生作为无明显过错的一方,既要背负巨额债务,又被剥夺陪伴孩子的权利,与公平正义的导向存在偏差。
法律应当保护婚姻中的弱者,但绝不能纵容借婚姻索取财物、胁迫他人、破坏亲情的行为;司法裁判应当坚守事实与证据,不机械套用法条,真正把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目前,李先生已依法申请再审,提交了协议倒签、胁迫签署、祖父母长期抚养、探望被阻挠等完整证据链,他不求额外利益,只求还原事实真相:不再为被胁迫签署的虚假协议买单;不再承受莫须有的巨额债务;更希望年幼的孩子能回到熟悉、安稳、健康的成长环境,不被母亲的情绪与偏执影响成长。我们期待再审能够拨开迷雾,查清案件全部真相,守住司法底线,不让不当得利,不让孩子受伤害,还孩子一个光明安稳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