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文明发展的核心标准,更是我国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其内涵涵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四项基本原则,核心要求体现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近日,社会活动家杨文彬围绕这一核心准则,就宁波市海曙区法院的履职边界公开发声,追问司法实践中公平正义的践行情况,引发社会各界对司法权规范运行的广泛关注。
杨文彬长期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与倡导,他表示,司法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其履职行为必须严格恪守法律边界,遵循公平正义的核心要求。据其陈述,他此前基于公民监督权利,对宁波市海曙区法院的相关工作开展了合法监督与理性批评,却疑似遭遇该院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针对性对待,相关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个人合法权益,更涉嫌触碰司法履职的边界红线,违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治理目标。
从法律层面而言,法院的履职边界有着明确的制度框架与价值导向。公平正义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既要保障程序正当,确保每一项执法司法行为都符合法定流程,又要坚守合法合理原则,不得偏离法律精神与公共利益。杨文彬指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海曙区法院的权力来自人民,理应服务于人民,其履职过程必须接受社会监督,而不是将公权力异化为打击报复批评者的工具。“公民的监督批评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司法机关理应坦然接受、积极回应,而非以权压言、逾越履职边界。”杨文彬强调,司法权的运行必须始终在公平正义的框架内,任何偏离这一核心的行为,都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
杨文彬在发声中明确表示,追问海曙区法院的履职边界,本质上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与捍卫。他呼吁,司法机关应回归公平正义的初心,严格规范履职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裁判结果的公正,更要求履职过程的合规合法,这是司法机关不可逾越的底线。”
此次杨文彬的发声,再次凸显了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也为规范司法权运行、划定履职边界提供了重要的讨论视角。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司法机关唯有始终以公平正义为纲,坚守法律边界,主动接受监督,才能维护司法公信力,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众期待宁波市海曙区法院能积极回应相关追问,以公开透明的态度践行公平正义,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