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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慢性谋杀”中的辽宁嘉星诺公司,破局在哪?

时间:2026年4月23日

一桩事实清晰、法律关系简单的民事纠纷,二审审理竟然超期三年五个月,企业资产被长期冻结、经营全面停滞、职工失业流离,甚至酿成极端悲剧。这不是法外之地的偶然事件,而是发生在辽宁沈阳——一座正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最佳口碑省份”的中心城市。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营商环境的生命线。当司法程序被人为搁置、公正裁判被无限拖延,一家为国分忧的企业就这样在漫长等待中被“合法”拖死。辽宁嘉星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命运,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庄严承诺的沉重拷问。

一、为国分忧的“救火者”,何以沦为权力报复的对象?

辽宁嘉星诺公司并非普通市场主体。2004年,原沈阳驻京办下属富通公司深陷巨额债务泥潭,职工群体上访不断,中纪委挂牌督办,社会矛盾一触即发。在富通公司净资产为负1119万元的情况下,嘉星诺公司挺身而出,出资500万元整体收购,签订合法转让协议。

此后二十二年,这家企业累计投入2499万元,以企业之力扛起政府责任。接手后,嘉星诺承担了富通公司累计欠税936万元,仅2005年至2006年末就缴纳税款2094万元,成为和平区重点税源纳税户。企业还自筹资金解决富通公司开发小区遗留的供暖、煤气、安全设施和电力配套等民生难题,妥善化解了历史遗留民生问题。

二、权力干预下的司法不公:两份被否定的公函

嘉星诺公司涉诉的纠纷本身并不复杂。和平区国资局无视当年市、区两级政府多份正式文件与会议纪要,无视协议已实际履行二十二年的铁证,悍然提起“反言”诉讼,企图以公权力推翻合法有效的转让合同。

更令人发指的是,个别官员为谋私利,竟动用公权力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系统性非法迫害。

原在公安厅的李某,违规以省厅名义出具两份司法建议函,违法干预经济纠纷,意图将一名守法企业家入罪。2023年1月,李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明确指出,李某“知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

三、“案结厂倒”:被拖延“谋杀”的企业与破碎的家庭

案件虽已进入二审程序,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别领导为维护既得利益、掩盖此前错判,竟以“案情复杂”为借口故意拖延、长期搁置。截至今日,二审已超期三年五个月,远超法定审理期限。

企业层面,富通公司资产被非法冻结查封,经营全面中止;下属街道办事处侵占房产七年拒付租金。嘉星诺与富通两家企业彻底沦为“僵尸企业”,数十年心血化为乌有。

民生层面更为惨痛。企业停摆直接导致大批职工失业、生活无着。据了解,事件期间已发生职工自杀、非正常死亡等极端悲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早已指出:“一个案件长期未结,极有可能‘拖瘦’‘拖垮’企业。”今天,这句话不幸成为现实。

四、政策与现实的反差:超期案件专项治理何以失灵?

当前,辽宁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5年,辽宁省委政法委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开展超期案件专项治理,法院持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2026年,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出台“2026版工作方案”,围绕市场主体关心的重点环节打出“组合拳”,明确“让法治成为最鲜明的营商标识、最坚实的营商保障”。省法院今年4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明确提出“向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亮剑’”。辽宁高院还构建了“3+5+1”工作体系,刀刃向内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清结专项整治。

然而,在这样密集的政策部署之下,嘉星诺公司案二审超期三年五个月的事实,如同一根毒刺,刺穿了所有承诺与努力。超期案件专项治理喊了多年,为何具体案件中“立案后无人问、超期后无人管”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正义不容拖延:三件事必须马上落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话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上。一家守法企业因“案”被拖至死亡,击穿的不仅是法律尊严,更是一方土地的信用根基与万千民众的生存希望。

当前,辽宁省委政法委正在全省法院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各级法院均已公布诉求受理渠道。我们希望,这起案件能够成为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督办案件。

我们强烈呼吁:

第一:依法监督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审结(2022)辽01民终9378号案,纠正超期违法、维护程序正义。 三年五个月的等待已经太久,每一分拖延都是对公平正义的亵渎。

第二:彻查此案背后的权力干预、司法腐败与渎职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负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让破坏营商环境者付出代价。

第三:立即解除对企业资产的非法查封,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挽救濒临破碎的职工家庭。 严查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问题,切实依法保护经营主体人身和财产权益。

辽宁正在全力重塑形象、优化环境,“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的目标值得肯定。但目标的实现不能仅靠文件,要靠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审理来兑现。唯有以雷霆手段清除司法积弊、捍卫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打破“投资不过山海关”的魔咒,让辽宁大地重归法治、重获信任、重燃希望。

嘉星诺公司不是个案,而是个别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的缩影,是破坏辽宁营商环境的标志性负面事件。它的终结,不应是企业的死亡通知书,而应是辽宁司法刮骨疗毒、重焕生机的起点。

时间不等人,正义不等人,法治不容“慢性谋杀”。

来源:https://newsoul.xinzengwj.net/thread-3425-1-1.html

http://link.1bao.com/index/wordtohtml/showup/id/244788.html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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