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终审判决,未实现定分止争、彰显司法正义,反倒成为咸阳中院领导王某、审判员刘某、丁某滥用审判权、肆意践踏法治的铁证。在(2025)陕04民终2972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三名法官无视法律红线、背弃职业操守,颠倒证据、篡改事实、选择性执法,以公权徇私、以裁判护私,将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异化为偏袒一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工具,肆意践踏司法公信力,令人心寒愤慨!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双方亲笔签署的书面结算单,是工程款核算的合法有效凭证。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及建工案件审判刚性准则,已完成结算的工程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但王某、刘某、丁某三人无视白纸黑字的有效书证,摒弃司法裁判准则,片面采信对方无依据的抗辩说辞,违法启动司法鉴定、实行“以鉴代审”,强行推翻双方自愿签订的结算约定。此举绝非业务疏漏、认知偏差,而是明知故犯、刻意操纵证据的枉法行为。
本案审理多处存在严重裁判乱象。三名法官无视结算单中楼栋、施工部位差异化计价的明确约定,粗暴套用局部单价核定全部工程价款;刻意回避、拒不审查我方提出的工程结算单依据、第三方代施工、工程款抵扣等核心抗辩事由,变相剥夺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对我方合法二审上诉请求置之不理、不予评述回应,造成程序空转、选择性审判;在无合同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随意确定利息起算节点,司法自由裁量沦为任性肆意裁判。
本该公正审理的民事纠纷,被三名法官层层扭曲、刻意偏袒,所有裁判错误高度统一、指向单一结果,绝非普通审判失误。无视有效书证、违规司法鉴定、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程序违法偏袒一方,一系列反常裁判操作,直指利益勾兑、权力寻租,是典型的利益输送与顶风违纪的司法腐败行为。
法官执掌司法裁判权,本应公平公正、以法为尺、坚守底线,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但王某、刘某、丁某三人背弃司法初心、漠视国法党纪、践踏法律尊严,以枉法裁判寒民心、破底线、损权威,严重污染法治环境。
司法不公,枉法裁判是最恶劣的腐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理应秉公司法。请省市纪委监委,省高院监察局严查督办,对王某、刘某、丁某故意枉法裁判行为开展全面核查监督,强烈呼吁彻查案件背后利益链条,督促法院启动内部纠错程序,撤销错误判决,还企业公道、守社会正义!肃清司法环境!坚决杜绝枉法者逍遥法外,严防司法腐败侵蚀法治根本!
都市头条 王迅
华媒之声 张良
附加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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